Erneuerbare Energie 可再生能源
4月28日的Newsweek和Time雙雙報導了同一個議題“綠色能源”。
時代周刊的報導著墨在德國,致力於綠色能源的成果和追溯國策方向60’、70’年代導致環保治國的背景。新聞周刊則著墨在“綠色能源”以德國爲首而普遍在歐洲的共同努力。地球村的環保面臨嚴峻的考驗,全球能源面臨嚴重危機的今天,德國例子或能夠提供個人、企業和國家的深思… 我簡略摘要如下:
柏林市中心的國會大廈建築的設計,在於取用最大限度的自然光線和自然空氣流動。
電氣和暖氣取自于地下層的生物燃料發電機。大廈季節性多餘的暖氣被儲存在地溝以備冬天烤暖四壁;而來自戶外的冷空氣也會被儲存在地溝以備夏天冷卻四壁。“Reichstag”國會大廈係十九世紀的建築物,今天這棟建築物60%的能源消耗來自于“可再生能源”。所以當決策者3月份檢測他們環保績效時,你可能想他們會互拍肩膀自我標榜一番。他們的管理決策?一點也不夠好!根據政府的藍圖,一切若按照計劃進行,最晚到2008年底,Reichtag必須100%使用“可再生能源”。什麽是可再生能源?那是生物垃圾、太陽、風、水等等,即便玉米燃料也是。只是面臨糧荒的今日,玉米種植不給人吃只作燃料用,有違人類道德良知。
德國範例值得傳頌。從1990到2005年,德國温室氣體减量18%,而同時期美國增量到16%。德國令人印象深刻的環保績效不在新穎技術,而在一系列相應配套措施。
1.德國政府課燃料稅以抵制石油消耗
2.法律來貫徹垃圾減量並且回收循環利用
3.生産廠商出資而由政府貫徹包裝垃圾的處理
4.減稅優惠政策鼓勵人們家用太陽能
巴伐利亞的小城市Schwandorf聞起來像是農舍,事實上它是“Schmack Biogas沼氣燃料公司”的總部。由一位名叫Ulrich Schmack的農夫成立的。他們兩兄弟用垃圾生産自用燃料,而現在成了德國最大一家沼氣燃料生産廠商。存儲的植被取材于草,玉米,綠色黑麥和馬鈴薯的混合體-灌入兩個巨型室內沼氣池,在那裡被攪拌成為一個綠褐色粘性物質,然後發酵生成甲烷。該公司將甲烷氣體,在數米遠處加以淨化,然後注入德國的天然氣傳輸網。這就是德國“Erneuerbare-Energien-Gesetz EEG 可再生能源法”最美麗的部分。它亦被稱爲“feed-in law可再生能源購電法”。這是國家氣候改變計劃案的核心思想。德国1991年制定了可再生能源購電法,强制要求公用電力公司購買可再生能源電力。沒有特定措施,法律僅僅提供那些用可再生資源自行生産電力的市民優惠政策,同時允許他們把自給自足後多餘的能源注囘能源傳輸網,法律強制公用電力或天然氣公司進行購買。根據Newsweek報導,丹麥在90’年代是全世界第一個制定可再生能源購電價目的國家。
這條法律激勵人民有創意地自創能源之餘還生成利潤。這意味著能源供應“地方化”、“最小單位化”,哪裏需要能源,就地取材。這個概念其實自有電以來就存在。在十九世紀末,發明電燈泡的愛迪生心中就有讓每一戶人家或商鋪擁有有效的熱電共生的構想。他甚至擬制了一個一戶人家熱電自給自足的風力發電機藍圖。無論如何,是George Westinghouse夢想一個巨大的中央軸輻式電力厰和變壓站來傳輸電力能源,才有了今日的景象。
但“可再生能源”到底對全球的氣候改變能夠造成多大的影響呢?風力發電,根據自然法則,只有在風吹的時候,才有電。所以,這裡,同樣地,德國經驗證明是一條啓蒙的途徑。看看“Schmack Biogas沼氣燃料公司”,既然儲存天然氣的設備經濟實惠(比儲存電力來的便宜),Schmack就跟太陽能和風力發電廠合作,發展出一套他們稱之爲“統和能源系統”。假如,太陽威力不敷發電要求,能源供應就加上生物燃料的配套。
德國政府法律制定著墨在“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不僅僅讓國家達到改變氣候的目標,它同時創造了經濟奇蹟!投入生産“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德國人達到25萬人口。而且造成“可再生能源”出口業快速發展。德國環保部長Sigmar Gabriel說:“我們要證明改變氣候的行動,絕非跟經濟繁榮相互矛盾,而是相輔相成。”這句話的意義似乎迅速地被許多國家理解了:西班牙、意大利 – 還有加州,開始相繼擬定各自的“feed-in law可再生能源購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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