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9

當愛情飄逝 Wenn die Liebe geht



分居

當愛情飄逝Wenn die Liebe geht (deutsche Version)

15.01.2013 《法蘭克福匯報周日版》作者:Julia Schaaf

副標題:雙方友好協商分居?根本是胡謅。大多數夫婦分居之前早就透過惡吵相互指責,而將倆人關係勤奮地磨蝕盡淨。夫婦之間肇事者和受害者之間的關係。

鄰居分居了。我們急忙把窗簾攏到一邊,偷偷從廚房窗戶向外瞅。王先生搬走了。也許我們知道他曾有過外遇。也許王太太不時地隔著花園柵欄跟我們抱怨過。也很有可能這囘咱們啥都錯過了,而事情跟我們想的完全不一樣。不過,我們還是定定地站在窗簾後頭,眼看著王先生的書桌消失在搬運車裏,同時心想:『我早就知道他不是人!』或是:『她從頭開始就是在利用他而已。』

如果鄰居是不是王先生,而是舉國關注的公眾人物,這時他們的律師可能會替這兩人的命運作出聲明。而這一次是德國前聯邦總統:『貝蒂娜和克里斯陽•沃爾夫於本周末友好協商分居,雙方共同承擔養育兒子的責任,至於他們私人生活將不對外公開。』

能相信嗎?伴侶分離之際友好協商分居?

『當然,』伴侶治療師 Arnold Retzer說:『可是這種情況非常少有。伴侶關係的開始總是須要兩個人共同努力。關係的結束卻只需要單方面的認定。』

我們天馬行空來描繪一下友好協商分居的腳本。

王先生:『妳同意我倆都犯下許多錯誤嗎?』

王太太:『你不覺得我倆嚴重地互相傷害?』

王先生(友善地把手伸向王太太):『我感謝妳與我共同渡過這許多年。』

王太太:(對他報以微笑):『真的,那是一段美好的時光。』

這像是一段關係的結束,還是比較像伴侶關係的開始?寫過一本名為《理智婚姻》的伴侶治療師Retzer 說:『假如兩個人那麽友好又有共識,那也大可以一起同居。』

罪狀根本無法客觀裁定

當我們沒有房子沒有孩子,而分手還發生在學校操場的時候,我們的語言要來得真實的多。倆人其中之一決定要分手,另一半只好認命。決定分手是主動決定者,面臨宣判的是被動接受者。『我們還是做好朋友好嗎?』這句話根本就是廢話。

那,到底是誰的錯?

假如我們把隨處可見的鄰居王先生和前聯邦總統沃爾夫視爲分居的基本模式,這個模式顧名思義與事件本身相互對稱,那就要追溯到1977年離婚法的改革,這個改革在於正式取消了過錯責難制。在那之前婚姻要能夠離的掉,必須經由法院裁定到底是誰的錯造成了離異。因為這麽一來意味著不僅僅罪魁禍首的贍養費要求作廢,同時也失去了孩子的監護權,於是無可避免地大家都開始家醜外揚 — 阿姨和親密鄰居派上用場出庭作證。『當時的狀況非常不理想,』來自德累斯頓的家庭律師Karin Meyer-Götz說:『法院如何能夠評估一段婚姻的攏攏總總?』

撇開特別齷齪的案例不談,一段伴侶關係的失敗很難客觀裁定出錯誤在何方,法庭裁決不了、窗簾後頭談不出個所以然、媒體意見也分歧。所以現行的婚姻中斷法規定夫妻分離一年後即可以提出離婚申請。此婚姻中斷法遵循的真理是雙方都必須共同承擔失敗的後果。但並不意味錯誤責難的問題消失遁形了,最遲爭取配偶贍養費的時候,這個問題就重新回到談判桌上。

大家都是受害者

然後王先生坐在律師前,聼她算給他聼,每個月王太太理當得到多少贍養費。他倒抽一口氣問道:『那我要如何反駁?』女律師Meyer-Götz反問道:『王太太可有新歡?可有任何令她感到内疚的地方?』

王太太則坐在律師事務所,揚言要揭露王先生的稅金醜事。律師勸告這種行爲會導致嚴重後果:『妳不需要醜化他。』或是看情形可能建議:『暫時還不要搬去男友處同居。』即便2013年法律還是如此規定:「錯誤承擔方要求贍養費的權力將被褫奪」。由於家庭收入比例的原因,畢竟大多數女人才會提出贍養費的要求,一旦被褫奪,倒黴的大部分還是女人。

不過這只是外表的觀察。深入内部的感官卻是另番情境。Uwe Jopt 說:『婚姻破裂以後雙方的内心世界感受比較重要。』畢勒斐德大學榮譽教授Jopt身為離婚案專家業已三十多年。這些離婚案件爭執的都是小孩子的監護權。他的任務也是特權允許他與當事人雙方進行談話。他說當事人的感情傾向南轅北轍,有的爭執不下水火難容,有的居然暗地期冀修補那樁破裂的婚姻。有趣的是教授處理的大多是受害者的案件。

王太太:『他外面出軌,他欺騙了我。我再也無法相信這個男人!』

王先生:『整整兩年沒有性交 – 你還不懂嗎?她簡直就是把我推向另個女人的懷抱!』

攻擊烏托邦的浪漫愛情

端視每個人把引線置放於一串事物鏈何處,從而呈現不同的爆發點,責任在誰亦隨之而變。如果我們都是說故事能手,通過傳播、省略、強調或大事化小的方式來理解這個世界,這樣我們自己的生活不僅合理,還可以維護最大程度的自尊,每個人就會用自己的版本說故事,好像自己僅僅只是對境遇作出反應。沒有人喜歡做一個罪人。在道義上,受害者總是優越的。

離婚專家Jopt把這個根深蒂固的心態比喻為兒童在沙坑邊玩耍常有的衝突模式:『他推了我一把!』 — 『可是是他先用鏟子打人。』對海德堡的伴侶治療師 Ulrich Clement 而言,這是婚姻衝突的基本模式:『一旦玩不下去了,對方犯的錯必定比我多一些。』

真走到分居的地步,當鄰居或是前聯邦總統,在友好協商的幕後相互宣佈對方是罪人還是自己是受害者時,終究答案是兩個人生命計劃慘遭滑鉄盧:幸福不再、期望落空。懷著無法克服的失望痛苦作出解釋,爲何雙方都覺得被欺騙了。所以統計數字告訴我們,大多數婚姻「並非死亡讓我們離異,而是其中一人先告別了。」Clement 說。但是我們不願意承認,因爲這等於是對浪漫愛情的烏托邦作出攻擊 — 這個還是主流文化的價值觀。

扯平抵償很困難

百分之九十的德國人,Clement 說,都期望偉大愛情 — 既單一又永恒。爲了不戳破這個幻想,所有分居無論如何必有一個罪魁禍首。錯誤不在模式,而在當事人。所以來到Clement 診所的夫妻不僅希望找出破裂的原因,還唾棄過去的一切。事實上,伴侶治療師說,也可能兩個人的伴侶關係就是很單純地走到盡頭了。

從一開始就是我們對愛情和完美配偶的幸福,具有崇高又超負荷的想像,這個想像成了伴侶關係的抵押品。雙方都自動認同互相等量的給予和接受,認同平衡原則,既沒有贏家也沒有輸家:正義。『我認爲可能這就是我們維持婚姻的主軸思維,』心理學家 Retzer說『要求正義卻可能是導致異常痛苦的最重要來源之一。』

在每一個伴侶關係,各自衡量得失。一下兩個人就都成了受害者。

王太太:『昨天夜裏因爲孩子咳嗽得很厲害,我就爬起來了兩次。』

王先生:『我好幾個禮拜都沒出門了,好讓她多休息點。』

王太太:『爲了我們的孩子,我放棄了我的職業。』

王先生:『爲了她,我想都沒想,就拒絕了一個海外的工作機會。』

面對所有這些優點和付出,難道不是彼此應該相愛更深,更加維護對方尊嚴,更加珍惜對方?但如何精確計算出得失?我們如何計算出對方加諸於我們身上的罪行?而且,如果王先生有了外遇 — 是不是說下次就該王太太出軌?若想嘗試泯滅所有得失不平等,那將是一條通往地獄之路。Retzer警告並提出:『放棄抵償、放棄要求平等。「一個願意捨棄的成熟人格」,用他的話來說,也就是認知「事實已經就是這樣,而且也沒有多糟糕」。』如果債權人沒了,債務人也自然消失。

友好協商共識當然會減輕痛苦

最壞的情況下,抵償索賠的願望延續到分居以後的生活。它為一場博弈做出準備:孩子的監護權、贍養費,養老金和假期安排,最後還可以演變成突發的復仇興致。最好的補救方法是:寬恕。『受害者寬恕肇事者,』Retzer說:『肇事者也應該原寬恕自己。』常常肇事者心懷內疚,並期望贖罪,以開展一個嶄新的伴侶關係,或是與孩子的關係。偏巧是孩子們,根本就無從得知他們該要得到什麽補償。

由此可見,說友好協商分居根本是一片謊言也就不假了。肇事者,受害者,贏家,輸家,債權人,債務人 – 無論兩人關係到最後以什麽劇本上演、有什麽傷痛、哪裏失衡:當涉及孩子時,無論如何,身為人之父母的王先生和王太太還可以繼續良好會晤是至關緊要的。製造出友好的互動才能減少痛苦。譬如王太太說:『你們有個這麽好的爸爸。』王先生說:『你們有個全世界上最棒的媽媽。』

我家鄰居分居了,前聯邦總統也分居了。幸運的是,我們有一個公式,涵括複雜的糾葛,至少可以向外發出信號:我們不準備互相詆毀。伴侶治療師Clement說那是一個格調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尊重大於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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